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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不能如期拿到,开发商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于2009年购买一套还未修建的住房(提前交付了相应资金并签定了合同),但是2010年6月是收房期限,开发商现在并不修建此工程,导致现在我们不能按时拿到住房使用权,按照法律条理,我们应该怎样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lovliy|2010-07-19 13:3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艾文买房

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违约天数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购房合同里,一般都写明了超期后,每天违约的金,一般是按房屋比例计算)
2010-07-20 18:20
来自北京市

xwezhuangxc

请详见合同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及相关赔偿条款的约定。
2010-07-20 17:34
来自北京市

美派斯

对于你这种买房的行为我相信你自己都有一定的了解,在开发商没有拿到房产销售许可证之前就买房的行为本来就存在很大的风险,并且你们的这种行为都没在国家保护的范围内。你这种形式的买房也是想在房价较低的时候买一套性价比较高的房子,但现在的情形已经不是你所想像的了。因此我个人建议你还是在开发商已修建的房子中按照你们当时签合同时的价格,和他们协商以同样的价格拿一套现房比较合适,不然的话还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去了 展开
2010-07-20 16: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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